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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工助学知多少

来源: 日期:2018/04/27 点击:

一、什么是勤工助学

1、 勤工助学是指学生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参加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以及其它合法劳动获取经济报酬的活动。

2、 目前我校学生勤工助学活动主要有校内和校外两种形式。

二、如何取得校外勤工助学岗位

通过学生处网站上“学生资助”之“勤工助学岗位列表”以及学生处宣传栏的“勤工助学之窗”,获取校外勤工助学岗位信息后,自行与招聘单位联系。

三、怎样申请校内勤工助学岗位

1、学生到所在学院领取《勤工助学申请表》。

2、学生如实填写后交到所在学院。

3、学院对申请人的经济情况和学习成绩进行审核、盖章。

4、学生处根据申请人数、岗位数量和类别及学生本人经济情况、特长等统筹安排勤工助学劳动岗位。

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如何管理

1、 勤工助学岗位所在部门负责对勤工助学学生进行岗前培训、制定工作时间表并指导开展工作。

2、勤工助学岗位所在部门的勤工助学管理员,对学生出勤情况、工作量、劳动表现、劳动效果等情况进行考核。

3、每学年度,岗位所在部门对学生学年度劳动表现作出考核、鉴定。

4、学生每学年考核情况作为评选勤工助学积极分子的依据。

五、对勤工助学学生(校内岗)的要求

1、学生应以学习为主,参加勤工助学必须限于课余时间和节假日,不能因参加勤工助学而旷课,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

2、学生的学习成绩要符合要求。学习成绩较差,期末两科以上(含两科)不及格科目的学生,须停止参加校内的勤工助学活动。

3、学生应树立良好的工作形象,工作态度端正,责任心强。

4、讲究工作方法,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六、校内勤工助学的报酬

1、学生参加校内勤工助学活动的报酬原则上为5-8元/小时,高强度、高难度、技术性强的工作可略微上调。

2、学生的劳动岗位所在部门依据考勤考核情况填写“月报表”及“勤工助学工资签收表”,每月26—28日交学生处。

3、每月学生处定期发放学生勤工助学工资(广园校区为每月第一个星期二下午,节假日顺延)。

七、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岗位调整

1、每学年开学初(9月份),勤工助学岗位及人员进行全面调整,10月起新岗位设立、新人员上岗,旧岗位自动停止。

2、每学期,勤工助学岗位不变,只对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作调整。对上一学期期末考试有两科(含两科)不及格者、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者进行撤换。对工作表现较差的学生,用人部门可随时以书面形式向学生处申请撤换。学生本人或用人部门若因其它原因欲停止勤工助学活动的,可向学生处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停止工作。

八、其它

学生在进行勤工助学活动时,因本人失误造成经济损失的,要给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