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学年开学初(每年9月份),各部门在学生处网站下载《广州大学勤工助学岗位申报表》;
2、按时将填写好的《广州大学勤工助学岗位申报表》交到所在校区学工办;
3、学生处根据用人部门申报岗位情况,审核确定本学年勤工助学岗位后,函复用人部门;
4、学生处选派学生到各勤工助学岗位工作,学生持学生处开具的介绍信到各设岗部门报到、上岗。(每年10月)
5、用人部门负责对勤工助学学生进行岗前培训、安排具体工作;并如实登记学生工作时间;
6、用人部门在每月26-28日,将学生工作时间统计好,报所在校区学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