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支持中国的教育事业,体现恒大集积极参与慈善公益事业的社会责任,树立恒大集团热心公益的企业形象。恒大集团2011年向中国扶贫基金会捐赠3000 万元设立“恒大集团贫困大学生助学基金”,主要用于资助全国100所高校的万名品学兼优、经济困难的大学新生。为了做好此项助学金的评定发放工作,特制定 本办法。
一、评定范围和对象
广州大学"中国扶贫基金会•恒大集团贫困大学生助学基金"的评定范围和对象为广州大学校本部全日制普通本科的大一在校经济困难学生。
二、"恒大集团贫困大学生助学基金" 评定条件:
1、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孤、残学生及烈士子女,且无固定经济来源的学生;
2)遭遇自然灾害,家庭收入严重下降,正常学习、生活受较严重影响的学生;
3)父母双双失业、且无正常经济来源的学生;
4)父母一方失业,另一方收入不足以维持正常学习和生活的学生;
5)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导致正常学习生活危机的学生;
6)家有危重病人,造成家庭经济异常拮据的学生;
7)来自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家庭收入不足以支付正常的学习及生活费用的学生;
8)由于其它原因造成经济特困的学生。
2、学习成绩及其他要求
1)考上项目高校的大一新生;
2)奋发向上,努力学习,遵守校规校纪;
3)个人生活勤俭节约;
4)上学期学习成绩未出现1门以上不及格课程(第二学期标准);
三、"恒大集团贫困大学生助学基金" 评定程序:
1、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恒大集团贫困大学生助学基金申请表》,并附上本人家庭所在地的村委会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有效证明。
2、由院、系进行审核,学院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送广州大学学生处初审。
3、由学生处公布初审符合资助条件的特(贫)困生名单,在校内公示3天,对有争议者将由所在院、系重新审核并提交处理意见。
4、由学生处将已公示无争议的特(贫)困生名单上报中国扶贫基金会新长城项目办公室审批。
四、"恒大集团贫困大学生助学基金"名额与标准
(一)"恒大集团贫困大学生助学基金"每学期100名,资助标准1500元/人•学期,第二学期受助人数重新核定,受助资格须重新申请,已受助学生优先 。
五、组织机构
学校将成立“恒大集团贫困大学生助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由学校领导担任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学校有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委员。管委会下设秘书处,设在学生 处,负责奖(助)学金评定、发放的具体事务,向“恒大集团贫困大学生助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汇报资金使用情况和资助的学生情况。
六、附则
(一)“恒大集团贫困大学生助学基金”的设立,充分体现恒大集团关心我国教育事业、关心下一代成长,富而崇德,不忘回报社会的高尚情怀。因此广州大学对所有获得“恒大集团贫困大学生助学基金”的学生提出以下要求:
1、了解和关注恒大集团的发展情况,学习其高尚的情怀,珍惜其给予的关怀和资助,不辜负企业的殷切期望,刻苦学习,奋发成才,立志报效祖国,真情回报社会。
2、课余时间应积极参与各项社会公益活动,认真完成学校安排的各项义务工作。
3、每学期都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学习目标,定期向学校和企业汇报学习情况。
(二)本办法由广州大学学生处负责解释。
(三)本办法自2011年9月起制订。